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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企业留岗补助、企业返岗交通补贴实施细则出台!

来源:乐清人社局 时间:2022-02-09 作者:智优人力 浏览量:

乐清市企业留岗补助

企业返岗交通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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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稳增长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22〕2号)、《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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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企业留岗补助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乐清市范围内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建筑业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
















二、认定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外来员工须参加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外来员工是指非温州市户籍员工(下同)。
2.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间,企业外来员工留乐人数达到50人(含)以上。
















三、补助标准





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间,外来员工留乐人数为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的,给予企业5万元补助;外来员工留乐人数为100人(含)以上的,给予企业10万元补助。
















四、申报流程





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搜索“温州市企业留岗补助”,填写并上传《乐清市企业留岗补助员工明细表》(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期为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企业留岗补助所涉及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乐清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和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
2.企业留岗补助资金优先在就业补助资金中按规定支出,不足部分由市财政保障。
3.各申报单位应做好留乐过年员工日常登记管理。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企业应据实上报留乐外来员工名单,配合管理部门的核查工作。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须如数退回已发放的补助金额,拒不配合的纳入政府部门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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